黃山市一級最早的行政建置始于何時
黃山市一級行政建置最早始于漢建安十三年(208年)。 漢建安十三年(208年),東吳威武中郎將賀齊率軍征服歙縣金奇、毛甘及黟縣陳仆、祖山等山越部落后,分歙縣東鄉地置始新縣,南鄉地置新定縣,西鄉地置黎陽、休寧縣(后避吳主孫休諱,改海陽),加黟、歙共六縣建新都郡。治所始新。新都郡就是黃山市一級最早的行政建置。 文人好古,很多徽州文人在談到自己的鄉里籍貫時,往往自稱“新都某某”,即緣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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