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召開貫徹實施旅游法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的主題是,按照黨的十八大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總體要求,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對旅游法作了簡要介紹。
尹中卿說,旅游法是我國旅游業發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由于旅游產業鏈條長,關聯行業廣,涉及部門多,很難針對不同類型旅游活動單獨立法,只能采取綜合立法模式。旅游法共設10章112條,除總則、附則之外,分別對旅游者、旅游規劃和促進、旅游經營、旅游服務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監督管理、旅游糾紛處理、法律責任做出規定,涵蓋了行政法、經濟法、民法的內容。
在保護旅游資源方面,尹中卿說,旅游法提出旅游業發展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在有效保護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資源。對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進行旅游利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資源、生態保護與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維護當地傳統文化和習俗,維護資源的區域整體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慮軍事設施保護的需要。政府應當加強對資源保護和旅游利用狀況的監督檢查。
在保障旅游安全方面,尹中卿說,旅游法確立政府統一負責、部門依法監管、旅游經營者具體負責、旅游者自我保護的全程責任制度:一是設立事前預防制度,包括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流量控制,旅游經營者安全評估、警示、培訓等;二是設立事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安全監管和救助,旅游經營者報告和救助,旅游者遵守安全規定等;三是設立事后應急處置制度,包括政府和旅游經營者處置責任,旅游者配合并依法承擔費用等義務。
在完善旅游產業發展機制方面,尹中卿說,旅游法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促進旅游產業發展的職責。一是制定并組織實施有利于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產業政策,推進休閑體系建設,采取措施推動區域合作,促進旅游與其他產業的融合,扶持特殊地區旅游業發展;二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金,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和形象推廣;三是根據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詢平臺,建立客運專線或者游客中轉站,向旅游者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四是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機構開展旅游公益宣傳,鼓勵和支持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尹中卿表示,導游、領隊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項目。關于景區,法律明確了開放條件,要求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游覽場所應當體現公益性質,對門票價格做出更加細致的規定。關于新興旅游業態,法律對農家樂、高風險旅游項目、網絡經營以及其他旅游經營活動作出明確規定。同時還明確了旅游經營相應的法律責任。
(信息來源:黃山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