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銀企合作”引導 提升“走出去”水平——訪全國人大代表、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寶成
時間:2013-03-06 08:35:16 來源:黃山酒店huangshan hotel/黃山馨園國際大酒店/黃山中鐵旅游有限公司/中國中鐵四局黃山療
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的飛速發展,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意愿越來越迫切。作為建筑施工企業,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也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經過幾年的努力和發展,目前中鐵四局的海外業務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和拓展。構建了以安哥拉為中心的非洲市場、以委內瑞拉為基點的南美市場和商務部使館、經援項目等三大海外市場經營板塊,在建項目涉及7個國家,合同總額達到50多億美元,在企業營銷、營業額占有相當的比例。
但隨著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參與他國經濟建設的程度越深,“走出去”的面越廣,就不約而同的遇到一些類似的問題,即資金的制約問題。
在這一點上,全國人大代表、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寶成認為“銀企合作”,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有效途徑。
關于“銀企合作”,許寶成認為,首先是要符合我國的發展需要。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社會步入快速全面發展,經濟總量、國際地位和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高。2012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1.93萬億元,繼續位列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外匯儲備3.31萬億美元,穩居世界第一。與此同時,國內資源和市場約束問題也日益顯現。“十二五”期間,我國經濟要繼續保持年均7%以上的增長速度,需要有更充分的能源和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來保證。
其次是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融資需要。當前,亞洲、非洲、拉美等地區許多國家面臨著戰后重建、國家振興和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根據《全球建筑2020》報告預測,全球建筑市場將以年均4.9%的速度增長,到2020 年建筑業產值將增至12.7 萬億美元,其中新興國家建筑產值將在2011年基礎上增長110%,達到7 萬億美元,占全球建筑市場的55%。新興國家多數能源、礦產資源較為豐富,但普遍缺乏資金與生產要素,要靠國際援助與投資,大部分基建項目都需要外部融資支持,而西方發達國家近年來受持續不斷的金融危機影響,對外投資能力大為降低,這些因素為我國資本、企業“走出去”帶來了機遇。
除此之外,“銀企合作”要符合“銀企”的發展愿望。一方面,國內建筑、建材市場產能正日趨過剩、建筑產品已逐漸飽和。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11年底,國內建筑業從業人員達4311.1萬人,當年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17734億元,具有資質等級的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企業達70414個,平均每個企業完成產值僅1.672億元,人均產值僅為27.31萬元,如果加上眾多的勞務分包建筑企業和沒有統計進來的部分勞務人員,相關數據就更低,相對于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人均產值早就突破20萬美元來說,差距甚大。因此,為了降低國內市場過度競爭、規避國內市場周期性高低潮風險,國內建筑企業迫切需要“走出去”尋找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截止2012年底,我國外匯儲備高達3.31萬億美元,銀行也有“走出去”投資的需求。
同時要符合市場的發展趨勢。近年來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傳統的項目承、發包模式正在發生較大改變,融資承包項目漸成主流,目前約占市場總量的65%,且呈現出比重加大態勢,尤其在非洲、拉美、亞洲地區,大部分項目都需要融資支持,建筑企業能否有效協助業主解決資金問題,將成為獲取項目的關鍵,而且建筑企業如果僅僅依靠無融資需求的低端競標市場,不僅競爭激烈、利潤稀薄,資金、成本等風險往往也比較高,迫切需要借助國內銀行對外投融資“走出去”。為此,采取“銀行融資、建筑企業施工”的“銀企對接”合作經營模式,不僅銀行境外投資的剛需得以滿足,而且建筑企業的海外業務份額、項目資金與收益才會有保障。銀行、建筑企業聯手合作,是提升雙方“走出去”質量的最佳途徑。
最后,“銀企合作”,是符合行業的發展要求。我國建筑業近幾年“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但與世界先進企業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在美國《工程新聞記錄》發布的2012年全球及國際225強工程承包商中,我國僅中國交通建設股份公司進入了前十位、排名第十,其它九家均為歐美企業,與我國龐大的建筑企業數量及總產值極不相稱。為此,在經濟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通過國家、國內金融機構對外投資,把國內建筑企業盡快帶出去,加快國內建筑企業在全球尋找市場、配置資源步伐,盡早布局、搶占新興國家建筑市場,是提升國內建筑企業國際化經營理念與管理水平,促進國內建筑企業持續、優質發展的有效途徑和迫切需要。
但就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國內“銀企合作”尚處于初始階段,許寶成對此有深入思考,他認為“銀企合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應該有一些傾向性的做法,確保這一合作走向正規化、制度化和長期化。
一是加強合作引導。國家應鼓勵、引導外向型金融機構和建筑企業,就“銀行融資、企業總承包”開展合作,結成相對固定的合作形式。凡是我國在海外的投融資工程項目,應利用投資主導話語權,協助優先引進國內建筑企業總承包,確保利益國內化。
二是突出支持重點。亞、非、拉地區發展中國家,啟動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的愿望都非常強烈,但普遍缺乏資金。鑒于該區域的大部分國家為我國友好國家,同時也是大部分中資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傳統和重點區域市場。因此,在政策導向上應重點支持上述區域市場的項目融資需求。
三是深化國際聯系。近年來,國際及我國周邊政治形勢較為復雜,世界經濟也尚未完全復蘇。為此,我國政府應持續加強與有關國家的溝通交往,消除對方顧慮,為國內資本、企業“走出去”創造條件。
四是發揮橋梁作用。對于有合作意愿的國家與項目,一方面,國家有關部委要及時更新公共平臺信息,引導銀行與企業明確發展目標;另一方面,建筑企業應利用自身的人脈、專業優勢,扮演好國內金融機構和所需融資國家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幫助銀行開展項目可行性調研和比選,加強和所需融資國家政府的溝通,確保獲取優質的投融資項目,實現三方合作共贏。(來源:中國日報)
但隨著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參與他國經濟建設的程度越深,“走出去”的面越廣,就不約而同的遇到一些類似的問題,即資金的制約問題。
在這一點上,全國人大代表、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寶成認為“銀企合作”,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有效途徑。
關于“銀企合作”,許寶成認為,首先是要符合我國的發展需要。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社會步入快速全面發展,經濟總量、國際地位和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高。2012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1.93萬億元,繼續位列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外匯儲備3.31萬億美元,穩居世界第一。與此同時,國內資源和市場約束問題也日益顯現。“十二五”期間,我國經濟要繼續保持年均7%以上的增長速度,需要有更充分的能源和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來保證。
其次是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融資需要。當前,亞洲、非洲、拉美等地區許多國家面臨著戰后重建、國家振興和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根據《全球建筑2020》報告預測,全球建筑市場將以年均4.9%的速度增長,到2020 年建筑業產值將增至12.7 萬億美元,其中新興國家建筑產值將在2011年基礎上增長110%,達到7 萬億美元,占全球建筑市場的55%。新興國家多數能源、礦產資源較為豐富,但普遍缺乏資金與生產要素,要靠國際援助與投資,大部分基建項目都需要外部融資支持,而西方發達國家近年來受持續不斷的金融危機影響,對外投資能力大為降低,這些因素為我國資本、企業“走出去”帶來了機遇。
除此之外,“銀企合作”要符合“銀企”的發展愿望。一方面,國內建筑、建材市場產能正日趨過剩、建筑產品已逐漸飽和。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11年底,國內建筑業從業人員達4311.1萬人,當年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17734億元,具有資質等級的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企業達70414個,平均每個企業完成產值僅1.672億元,人均產值僅為27.31萬元,如果加上眾多的勞務分包建筑企業和沒有統計進來的部分勞務人員,相關數據就更低,相對于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人均產值早就突破20萬美元來說,差距甚大。因此,為了降低國內市場過度競爭、規避國內市場周期性高低潮風險,國內建筑企業迫切需要“走出去”尋找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截止2012年底,我國外匯儲備高達3.31萬億美元,銀行也有“走出去”投資的需求。
同時要符合市場的發展趨勢。近年來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傳統的項目承、發包模式正在發生較大改變,融資承包項目漸成主流,目前約占市場總量的65%,且呈現出比重加大態勢,尤其在非洲、拉美、亞洲地區,大部分項目都需要融資支持,建筑企業能否有效協助業主解決資金問題,將成為獲取項目的關鍵,而且建筑企業如果僅僅依靠無融資需求的低端競標市場,不僅競爭激烈、利潤稀薄,資金、成本等風險往往也比較高,迫切需要借助國內銀行對外投融資“走出去”。為此,采取“銀行融資、建筑企業施工”的“銀企對接”合作經營模式,不僅銀行境外投資的剛需得以滿足,而且建筑企業的海外業務份額、項目資金與收益才會有保障。銀行、建筑企業聯手合作,是提升雙方“走出去”質量的最佳途徑。
最后,“銀企合作”,是符合行業的發展要求。我國建筑業近幾年“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但與世界先進企業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在美國《工程新聞記錄》發布的2012年全球及國際225強工程承包商中,我國僅中國交通建設股份公司進入了前十位、排名第十,其它九家均為歐美企業,與我國龐大的建筑企業數量及總產值極不相稱。為此,在經濟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通過國家、國內金融機構對外投資,把國內建筑企業盡快帶出去,加快國內建筑企業在全球尋找市場、配置資源步伐,盡早布局、搶占新興國家建筑市場,是提升國內建筑企業國際化經營理念與管理水平,促進國內建筑企業持續、優質發展的有效途徑和迫切需要。
但就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國內“銀企合作”尚處于初始階段,許寶成對此有深入思考,他認為“銀企合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應該有一些傾向性的做法,確保這一合作走向正規化、制度化和長期化。
一是加強合作引導。國家應鼓勵、引導外向型金融機構和建筑企業,就“銀行融資、企業總承包”開展合作,結成相對固定的合作形式。凡是我國在海外的投融資工程項目,應利用投資主導話語權,協助優先引進國內建筑企業總承包,確保利益國內化。
二是突出支持重點。亞、非、拉地區發展中國家,啟動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的愿望都非常強烈,但普遍缺乏資金。鑒于該區域的大部分國家為我國友好國家,同時也是大部分中資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傳統和重點區域市場。因此,在政策導向上應重點支持上述區域市場的項目融資需求。
三是深化國際聯系。近年來,國際及我國周邊政治形勢較為復雜,世界經濟也尚未完全復蘇。為此,我國政府應持續加強與有關國家的溝通交往,消除對方顧慮,為國內資本、企業“走出去”創造條件。
四是發揮橋梁作用。對于有合作意愿的國家與項目,一方面,國家有關部委要及時更新公共平臺信息,引導銀行與企業明確發展目標;另一方面,建筑企業應利用自身的人脈、專業優勢,扮演好國內金融機構和所需融資國家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幫助銀行開展項目可行性調研和比選,加強和所需融資國家政府的溝通,確保獲取優質的投融資項目,實現三方合作共贏。(來源:中國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