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游泳錦標賽暨全運會資格賽于9月22日至27日,在安徽省黃山市舉行。
競賽項目分為: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限女子)、1500米自由泳(限男子);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個人混合泳;4×100米、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競賽辦法為:(一)采用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二)運動員參加各單項比賽的報名成績應是12個月內個人最好成績。(三)各單項進行預、決賽,不足8人時只進行決賽。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自由泳只進行一次性決賽。(四)運動員如預賽棄權(重賽除外)則不得參加當日及次日任何項目的比賽,交罰款300元;故意慢游、出發故意犯規或未游完全程則不得參加當日及次日任何項目的比賽,交罰款500元。(五)運動員或隊在各單項、接力比賽的決賽中,200米以下項目如所游成績差于預賽成績的110%者,將視為故意慢游,,200米以上項目如所游成績差于預賽成績的105%者,將視為故意慢游,并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六)報名后因故未到賽區交棄權費300元;報名后無故未到賽區、故意延誤比賽,交罰款900元,并視情節通報全國。(七)凡不交納罰款的運動員或運動隊,將取消其參加我中心舉辦的下一次比賽資格。(八)凡拒絕興奮劑檢查的運動員,按有關規定處罰。(九)運動員訓練熱身時,不得佩帶劃水掌,否則將對運動員所在單位罰款500元。由此造成他人傷害的運動員不得參加當日比賽,對其所在單位罰款1000元,并視情節做出其他相應處罰。(十)運動員訓練熱身時,必須按要求游進和沖刺練習,否則將對每名運動員每次罰款300元。 (十一)為突出我國游泳項目舉國體制的優勢,進一步提高接力項目的水平和競爭實力,本次比賽將在第6個比賽日打破省市隊的概念,設立接力項目對抗賽。共設立男、女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200米自由泳接力和4X100米混合泳接力6個對抗賽項目。
具體比賽辦法為: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200米自由泳接力:100米、200米自由泳各單項前16名,根據成績分別組成4個接力隊進行一次性決賽。4X100米混合泳接力:100米蝶、仰、蛙、自各單項前6名,根據成績組成6個接力隊進行一次性決賽。組委會將在第5日比賽結束后根據上述原則進行編排,并將競賽分組表發給各隊。為保證對抗賽的順利進行,運動員比賽棄權須在該單項比賽結束后半小時內填寫棄權單報編排記錄裁判組,超過時限提出棄權或故意慢游將根據競賽規程同等處罰,如有運動員棄權,將由下一名次的運動員補足參賽。
今天運動員已入住黃山馨園國際大酒店,開始熟悉比賽環境和場地。預祝運動員們取得好成績。